
記者 | 陳慧東
6月3日,杉杉股份(600884.SH)以跌停報收,當日收盤價為10.55元每股。
此前6月2日,杉杉股份收到上交所對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的事后審核問詢函,由于多項財務指標出現大幅下滑或惡化,杉杉股份被上交所要求對共計15個問題予以說明。
杉杉股份曾作為中國西服第一品牌被熟知,1999年后,杉杉股份開始在新能源領域快速擴張。2013年,杉杉股份鋰電收入全面超過了服裝業務。目前,該公司已成為全球最大鋰電材料供應商,正在以業務拓展和合作的方式,布局鋰電池材料為核心的全產業鏈。
此次引起上交所注意的財務指標涉及營業收入、扣非凈利潤、毛利率、現金流、資金管理、債務結構等多個方面。
問詢函表示,2018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8.53億元,同比增長7.0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1.15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3.03億元。與2017年相比,杉杉股份的收入、歸母凈利潤的增速放緩,扣非歸母凈利潤大幅下滑31.30%。問詢函要求公司結合行業發展趨勢、產品應用范圍、核心競爭力、技術水平、銷售及采購方式等,分版塊說明公司經營業績呈現上述趨勢的原因。
問詢函還對杉杉股份的營收結構提出了質疑。
問詢函指出,杉杉股份2018年度非經常性損益合計達8.12億元,占凈利潤比重為72.83%,2017年金額為4.55億元,2016年為7372.27萬元。其中,2018年非經常性損益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收益為9590.17萬元,政府補助為1.92億元,投資收益為8.17億元。對此,上交所要求公司結合近五年主營業務發展、毛利率水平等情況,分析資產處置收益、政府補助、投資收益等非主營業務收入變化的合理性。同時,上交所要求公司分析非經常性損益對凈利潤的影響,是否可持續,并予以風險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杉杉股份的核心業務,鋰電池材料業務的利潤呈現下滑態勢。
問詢函表示,2018年,杉杉股份的鋰電池材料業務實現收入70.05億元,同比增長16.06%,占總收入占比達79%,實現歸母凈利潤4.41億元,同比下降21.67%。對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補充披露核心子公司杉杉能源增資的估值情況、定價依據、交易背景及主要考慮,并分析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杉杉股份主要從事鋰電池材料業務、新能源汽車業務、能源管理服務業務、服裝品牌運營業務、類金融和投資業務。
2018年,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再次迎來“高光時刻”。據杉杉股份年報披露,2018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繼續保持高速增長,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27萬輛和125.6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59.9%和61.7%。然而,杉杉股份2018年新能源汽車業務實現收入1.13億元,同比大幅下降79.20%,且歸母凈利潤為虧損1.71億元,公司主動暫停了新能源客車和物流車的生產和銷售,與當前的行業態勢形成了鮮明對比。
對此,上交所要求公司結合新能源汽車業務各項細分產品的單價、銷量、訂單量,對應子公司客戶、供應商及收入、成本等主要財務數據的變化情況,說明公司新能源業務虧損、相關產品暫停銷售的原因,以及與行業發展出現差異的合理性。上交所還要求公司說明,針對新能源汽車業務虧損情況的應對措施和后續經營戰略。
此外,杉杉股份9.36億競拍控股股東所持資產的一樁并購案,再次引起上交所問詢。
問詢函指出,報告期內,公司以參與公開競拍方式從控股股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處拍得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穗甬控股)30%股權,成交價為9.36億元。上交所要求公司補充披露穗甬控股不良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規模、領域及收益情況,說明業務對象是否與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并結合同行業公司市盈率、市凈率等對比分析前期相關評估、預測及交易安排是否審慎、定價是否公允合理及其依據。
對于此樁并購案,上交所要求杉杉股份結合穗甬控股經營情況和主要財務數據,分析其可回收性并判斷是否存在減值風險,并要求上市公司進一步結合交易目的及安排,論證此樁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損害上市公司資金安全或利益的情形。
據界面新聞此前報道,標的穗甬控股2018年上半年凈利潤3830萬元,凈資產30.77億元,估值31.2億元,按其全年凈利7600萬元預估,計算可得其市盈率大致為41,市凈率為1.01,大幅高于中國華融(2799.HK)和中國信達(1359.HK)兩家同行公司。
界面新聞記者就上述收購穗甬控股等事宜致電杉杉股份董秘辦,相關負責人稱目前不便接受采訪,一切以公司披露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