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政策支持引導下,國內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全面加速,發展愈發迅猛。尤其是在路測方面,已有多個地方政府相繼為企業頒發自動駕駛路測牌照。而隨著自動駕駛的深入發展,地方政府頒發的牌照也開始有了新變化,不再單純的局限于自動駕駛車輛的測試,還包括了載人、載物的相關措施。
截止目前,至少有廣州、長沙、上海、武漢、滄州、北京6城陸續開放自動駕駛載人測試。那么,這些城市所采取的具體方案是怎樣的?又有哪些企業成為首批實踐者?此篇我們來詳細了解!
北京:申請載人載物測試的要分階段進行測試
2019年12月,北京正式啟動自動駕駛載人載物測試。百度公司40輛車獲得了首批自動駕駛載人測試資格。
圖片來源:百度阿波羅官微
此前,北京市交通委聯合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北京市經濟信息委等部門,制定發布了《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和《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兩個文件,規定了管理機構指責、測試申請條件、測試申請流程、違規操作責任等。
《細則》詳細規定了車企在北京地區開展無人駕駛汽車上路測需要遵守的相關規定及應急處置辦法。《細則》要求,自動駕駛測試車輛應能夠即時由自動轉換為人工駕駛模式,測試方還應為每輛測試車購買保額不低于500萬元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或提供不少于每車500萬元的自動駕駛道路測試事故賠償保函,并提交《測試主體賠償能力自證明》。
在人員安全保障方面,《細則》允許測試方招募志愿者進行載人測試,但志愿者應年滿18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測試自動駕駛載人載物的駕駛員應完成同款車型不少于100小時一般性道路測試。此外,開展載人測試且測試車輛座位超過7座以及開展載物測試,應在聯席工作小組認定的封閉測試場進行充分的實車半載及滿載測試。申請進行載人或者載物測試的要分階段進行測試。
在測試場地方面,《細則》要求測試方需選擇在聯席工作小組認定的自動駕駛車輛封閉測試場地,采用實車或實車加仿真測試方式完成一定里程的測試。同批次車輛應完成累計不少于5000公里的自動駕駛測試,其中每車不少于100公里且至少有1輛車完成不少于1000公里的自動駕駛測試。
根據《細則》,如出現以下違法情況將終止自動駕駛測試:測試車輛有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逆行或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可以處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或拘留處罰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車輛毀損等嚴重情形,測試車輛方負主要以上責任的。
滄州:載人測試應在指定區域、固定時段開展
2019年10月,在中國國際數字經濟博覽會上,滄州向百度頒發了智能網聯汽車首批30張測試牌照,允許百度自動駕駛車輛在指定道路進行測試和商業化試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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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不久,滄州市發布了《滄州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辦法(試行)》,該管理辦法對管理機構、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及測試車輛、測試申請及審核流程、測試管理、事故處理等均作出明確規定。
作為京津冀區域首個面向自動駕駛載人測試的管理辦法,該辦法提到,申請載人測試需累計測試里程超過20000公里且無責任交通事故。載人測試應在指定區域、固定時段開展。測試主體應為參與載人測試的志愿者購買必要的商業保險,并配備有效安全措施。測試志愿者應年滿18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與測試主體簽訂責任協議。首次申請載人測試車輛最多不超過30輛。測試半年后且無發生責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狀況的,可申請增加新測試車輛,具體數量由聯席工作小組根據測試路段承載能力統籌安排。
上海:獲得示范應用牌照的車輛可嘗試載人載貨應用
2019年9月,上海政府公布了第三階段智能網聯汽車開放測試道路相關信息,上汽、寶馬和滴滴獲頒牌照。此次公布的道路測試,與之前相比,道路長度大幅延長,從11.1公里增加至53.6公里,覆蓋面積達65平方公里;另一方面,測試場景數量增多,由350個增至1580個。
更為重要的是,此次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牌照是允許自動駕駛企業獲得上海智能網聯汽車道測試資格并滿足相應條件后,在上海區域范圍內測試道上開展非營利性智能網聯汽車載人、載貨或特種作業測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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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參與示范應用測試的企業將招募乘客志愿者,并為志愿者購買座位險、人身意外險等商業保險。有專家表示,企業可能先向內部員工或特定人群開放志愿者“白名單”,未來兩年或將逐步向普通市民開放。
而結合上海此前發布的《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只有在獲得上海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資格和道路測試車輛累計達到3輛及以上,單車平均自動駕駛測試里程累計不低于1000公里且未發生交通違法行為或有責任交通事故的企業,才可以申請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牌照。
《管理辦法》還規定,單個申請主體首次申請進行道路測試的車輛數最多可達50輛,測試滿6個月后且未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和有責任交通事故,并且單車平均自動駕駛測試里程累計不低于1000公里,可繼續申請增加測試車輛數量。
此外,對于已獲得江蘇、浙江、安徽的省級或市級道路測試牌照的申請主體,《管理辦法》規定,在符合相應測試評價規程的條件下,提交已開展道路測試的相關報告等材料,經第三方機構評估和推進工作小組審核通過,可按適當的簡易程序獲得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資格。因此吉利和中智行獲得首批長三角智能網聯汽車牌照后,相當于擁有在上海市開放道路上測試的資格。
武漢:獲得載人試運營許可證可在開放道路進行載人測試
2019年9月,國家智能網聯汽車(武漢)測試示范區正式揭牌,百度、海梁科技、深蘭科技等企業獲得武漢市交通運輸部門頒發的首批智能網聯汽車載人試運營許可證。這意味著,獲得此許可證的智能網聯汽車不僅可以在開放道路進行載人測試,也可以進行商業化運營探索。
圖片來源:百度阿波羅官微
據相關資料,國家智能網聯汽車(武漢)測試示范區位于武漢開發區智慧生態城,是全國首個基于5G通信技術V2X車路協同系統全覆蓋的智能網聯汽車示范區。整個項目規劃總面積90平方公里,規劃開放測試道路159公里,覆蓋居住區、商業區、物流區、旅游風景區和工業區,可實現公交車、環衛車、出租車、物流車等多種不同車型的自動駕駛應用場景,目前首期已建成28公里開放測試道路。
廣州:測試里程超10000公里且無事故可申請載客測試
2019年6月,廣州交通局、工信局、公安局聯合舉辦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示范區運營中心成立暨首批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授牌活動,為廣汽、文遠知行等6家企業頒發首批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試驗牌照。廣州市本次共頒布了24張自動駕駛路測牌照。
圖片來源:文遠知行官微
而早在2018年12月,廣州市就印發了《關于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鼓勵、支持智能網聯汽車企業在廣州開展道路測試工作并予規范管理。《指導意見》重點明確了安全責任,突出自動駕駛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要為每一臺測試車輛購買不少于500萬元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或者提供不少于500萬元的交通事故賠償保函。
有關載人載物方面,《指導意見》規定,測試主體測試里程累計超過10000公里且無發生責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狀況的,可向第三方機構申請開展載客測試工作,但載客測試僅能上一、二級路段。首次申請載客測試車輛最多不超過30輛,測試半年后且無發生責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狀況的,可申請增加新測試車輛。
《指導意見》對于不同類別的測試,測試規模、測試路段、測試限速、測試要求等也有所區別。比如規定,編隊行駛同時測試車輛最多不超過6輛,大型客車、重型貨車及半掛牽引車測試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長沙:載人測試僅能在固定區域、限定時段開展
2019年6月,《長沙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V2.0》(以下簡稱《細則》)文件出爐,長沙政府頒發了49張自動駕駛測試牌照。其中百度Apollo獲得45張自動駕駛測試牌照,中車時代、北京福田戴姆勒、嬴徹科技、長沙智能駕駛研究院各獲一張。 本次頒布的《細則》公布了135公里的城市開放測試道路和100公里高速公路測試示范道路,并制定了全國首創的智能網聯汽車保險。
圖片來源:百度阿波羅官微
根據測試細則的規定,未來測試車除了常規自動駕駛測試外,也首次獲得政策支持可進行“載人測試”、 “高速測試”。
《細則》提到,載人測試僅能在固定區域、限定時段開展。申請載人測試的乘用車需在第一級測試區按照相應測試規程測試驗證;獲取測試牌照后,可進入第二級測試區測試;其累計空載測試里程超過 20000 公里的,在未發生責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狀況的條件下,可向第三方機構申請開展載人測試工作。
為進一步確保安全,《細則》還指出首次申請載人測試車輛最多不超過 30 輛。測試半年后且無發生責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狀況的,可申請增加新測試車輛,同時明確高速公路測試不允許做載人測試。
小結:盡管從技術研發到落地再到實現商業化運營,自動駕駛企業還面臨著多重困難。但多個城市相繼開放自動駕駛載人路測,無疑是自動駕駛相關企業邁進商業化的重要一步,這意味著自動駕駛汽車正一步步從測試走向商業化運營,逐漸駛入大眾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