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新能源汽車網獲悉,一張圖片在微信中流傳。圖片上稱,“明年新能源政策有變化,上海新能源訂單截止10月暫停”的消息在網絡上廣泛傳播。消息稱,不能保證10月以后在上海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用戶,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上牌、取得補貼。
由于該消息較為含糊,但網友紛紛猜測上海將取消對插電混合動力車型的補貼和牌照。為此記者特向接近上海官方人士確認,證實此消息為不實傳聞。
針對車輛補貼方面《辦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0.5給予本市財政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且發動機排量不大于1.6升的,按照中央財政補助1∶0.3給予本市財政補助。”
《辦法》的有效期為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果期間上海市政府對《辦法》進行調整,會及時向社會公布。這就是說三年內上海新能源汽車地方政策將按照《辦法》規劃施行,目前上海市政府并沒有公布有關調整《辦法》補貼范圍的文件,“不能保證10月以后在上海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用戶,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上牌、取得補貼”的傳聞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