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媒體報道,浙江吉利控股集團、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起訴造車新勢力威馬汽車旗下的四家公司,包括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目前上海高院已經介入審理,開庭時間為2019年9月17日。
據悉,這起糾紛案的索賠金額高達21億元,或將是中國汽車行業知識產權糾紛最高索賠金額的訴訟案之一。目前,吉利和威馬均未對這起知識產權侵犯糾紛案公布具體細節。吉利回應稱:"一切以法律判決為準,我們不做額外評論。"
而威馬的回應是:"作為國內造車新勢力中的"硬創新"科技實力派,威馬始終堅持正向的研發、自主開發,在確保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同時注重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截止到6月,威馬汽車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申請專利數已經達到1076項。威馬汽車沒任何侵權行為,我們對贏得這場訴訟非常有信心。"
但是,據消息披露,威馬汽車核心團隊多來自吉利和沃爾沃系,而威馬汽車創立時的多名核心員工,均有吉利履歷。威馬汽車創始人沈暉曾擔任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在吉利任職期間, 沈暉帶領吉利團隊完成海外并購沃爾沃汽車。
威馬汽車首席財務官CFO張然,曾任吉利執行董事,任職吉利集團CFO,負責海外并購及融資。威馬聯合創始人林立剛,曾是吉利收購沃爾沃談判成員,熟稔國內外企業財務管理以及資本運作。威馬汽車合伙人兼首席運營官徐煥新,此前曾在沃爾沃主導過新能源汽車技術的研發。威馬品牌戰略副總裁陸斌也曾擔任吉利銷售副總經理,成功主導吉利子品牌整合與經銷商網絡建設。
據了解,吉利起訴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一案,在2018年就已經提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包括: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四、教唆、引誘、幫助他人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本條第一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據1-7月份的上險數據顯示,威馬EX5的上險數為9149輛。沈輝曾表示,威馬今年目標是沖刺10萬輛。如今來看,完成目標已經幾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