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新能源汽車補貼將大幅下降。
通知分為五部分:優化技術指標,堅持“扶優扶強”;完善補貼標準,分階段釋放壓力;完善清算制度,提高資金效益;營造公平環境,促進消費使用;強化質量監管,確保車輛安全。四部委表示,此次政策有三大目的:穩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要求,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
新政策對重慶汽車產業有何影響?
力帆集團總裁助理、力帆技術研究院院長任亞軍認為,對于汽車廠家來說,新政策與預期基本吻合。隨著補貼因素的逐漸減弱,廠家必須對產品質量、服務做出積極調整,以適應市場檢驗。
任亞軍說,以力帆650EV300為例,這款車充一次電的續駛里程大于300公里,在2018年加上電池能量密度等綜合因素,當年實際可以享受約4.95萬元的補貼。而這款車根據3月26日公布的新政策,最終只有約1.62萬元的補貼。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意味著新能源汽車的購車成本會增加,而站在廠家角度,為穩定銷售,必須提升產品內涵。任亞軍說,結合新的市場需求和政策變化,力帆相應開發了650EV400,續駛里程大于400公里,消費者可享受2.5萬元的補貼。“去年對新能源汽車的續駛里程只要最低達到150公里就能享受補貼,而目前享受補貼的最低門檻已提高為250公里。另外新政策對于新能源汽車的能耗也有新的要求,要求汽車廠采用輕量化技術,從而降低能耗”。
小康集團相關人士表示,此項政策將從側面促進國內新能源汽車的健康發展。他認為,企業在產業布局時,應該著眼核心技術,在更高層面上著手中長期的商業計劃,而不是簡單緊盯補貼。小康集團今年按計劃將推出3款帶增程技術的新能源乘用車。
“新政策客觀上要求企業提高產品競爭力,同時一些政策的調整,對于企業也是利好。”市場人士說,之前的政策規定,運營車輛申請補貼必須要滿足2萬公里的行駛里程,這無疑會占用較大資金。為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新政策規定:從2019年開始對有運營里程要求的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即預撥一部分資金,滿足2萬公里后再予以清算。
據悉,通知從3月26日起實施,3月26日至6月2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將有一個新的補貼標準。四部委同時表示,為促進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加快發展,進一步推動公交車行業轉型升級發展,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研究支持燃料電池汽車和加快推廣新能源公交車的政策措施,將按程序報批后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