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吉利汽車董事長李書福:車輛購置稅由中央地方共享、消費稅后移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與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聯名建議將車輛購置稅由中央稅改為中央地方共享稅:
一、將車輛購置稅由中央稅改為中央地方共享稅,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為50%:50%。
二、車輛購置稅的使用,應體現稅種特征性和功能性。建議將調整后的車輛購置稅地方財政收入適當比例用于汽車企業新技術研發以及促進汽車消費。在消費層面,將調整后的車輛購置稅地方財政收入適當比例用于持續推動 “汽車下鄉”政策,落實相關汽車消費補貼措施。
李書福還建議將汽車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至銷售環節,并建議中央與地方“五五共享”。
全國人大代表、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鼓勵小型電動車發展、推動氫能產業
“一帶一路”背景下,全國人大代表、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建議加大中國汽車“走出去”支持力度:
一、制定中國汽車“走出去”國家戰略,推動汽車強國建設;
二、引導新能源汽車出口新增長點,強化對出口企業的管理;
三、建立汽車質量品牌評價體系,加強品牌培育;
四、搭建“一帶一路”綜合服務平臺,護航企業“出海”;
五、優化跨境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對汽車企業“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和權益保障機制,保護中國汽車企業利益。
針對目前小型電動車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王鳳英建議:一、確立小型電動車產品標準;二、制定以降低能耗為導向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三、給予小型電動車稅費優惠;四、加強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凸顯小型電動車優勢。
大力推動氫能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促進能源和動力轉型升級,王鳳英建議:
一、政府引導加大氫燃料電池基礎科研投入,突破核心材料和關鍵部件的技術瓶頸,促進產品國產化;
二、鼓勵、推動各地因地制宜開展氫能示范應用,鼓勵地方政府創新激勵方式,推動大規模產業集群的形成;
三、通過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鼓勵能源企業牽頭建立穩定、便利、低成本的氫能供應體系;
四、完善標準法規建設,加快氫氣納入能源管理體系后的管理細則制定;
五、制定國家級頂層氫能規劃,合理規劃加氫站,制定長期穩定的燃料電池汽車發展政策。
王鳳英還建議建立機動車智能檢測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總裁朱華榮:推動新能源汽車高質量發展 提升中國汽車品牌力
為促進中國新能源汽車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總裁朱華榮建議:
一、應審視新能源產業發展戰略,重新制定新能源汽車的計劃量,研究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宏觀調控機制,規范新能源發展;完善雙積分政策可操作性,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制定公共領域的新能源汽車占比。
二、要改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激發消費動力。減免私人新能源乘用車低谷充電費以及充電停車費和服務費,鼓勵私人充電樁對外共享;開放政府機關涉外單位自用停車場;給予純電動物流車開放全天候路權;進一步破除影響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地方保護政策。
三、要繼續加大對使用新能源車的鼓勵。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強力推動公共用車、公務用車全面新能源化,構建公務用車出行平臺。
為了快速提升中國品牌汽車品牌力,朱華榮建議:倡導領導干部及公務人員、公眾人物,優先使用、購買中國品牌汽車;大型活動或國家行為層面,更多展現中國汽車品牌形象;重量級媒體引導,助力中國汽車品牌向上;完善網絡管理機制,共塑行業輿論環境。
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關注新能源汽車和技術新標準建設
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關于汽車產業共提出了四項議案建議,重點關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汽車新標準建設等。
首先是關于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三條建議:
一、在前不久新起草的《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修正案中,關于新能源汽車積分結轉,擬設置僅可結轉三年、每次結轉按50%扣減積分數量和可結轉的前置條件等限制,建議取消這些限制;
二、關于新能源汽車核心基礎零部件系統,例如電驅動、電機、電池、鋁基車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復再使用價值,建議加強新能源汽車相關核心零部件的再制造和再利用工作;
三、積極推動商用車積分管理辦法的制定。
為把握國際汽車市場競爭的主動權,尹同躍還建議國家應統籌針對全球尤其是歐美發達國家汽車標準體系與共性技術壁壘進行研究,建立中國汽車的技術新標準。
全國人大代表、萬豐奧特主席陳愛蓮:鑄造應從“兩高”行業中調整出來
為實現鑄造以及相關產業的協同發展,全國人大代表、萬豐奧特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陳愛蓮將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建議:
一、應盡快制定“兩高”的評價標準,依據標準在涉及具體行業、具體產品上開展評價工作;
二、應將鑄造工藝從“兩高”行業中調整出來;
三、持續建設工業強基工程,加大對鑄鍛等基礎制造能力提升的關注程度。
全國人大代表、合眾新能源創始人兼董事長方運舟:延長新能源汽車國補退坡時間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創始人兼董事長方運舟針對新能源汽車市場,帶來了“關于加快出臺新能源汽車一攬子支持政策,促進新能源汽車穩定健康發展的建議”。
一、大力推進對公市場使用新能源汽車。
二、放開城市新能源汽車限購指標。
三、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拓展農村市場。
四、積極推進路權、電價、停車、高速收費等方面給予新能源汽車優惠。
五、延長國補政策退坡時間,加快資金結算。
六、給予金融、稅費及資金支持。
七、給予新能源汽車企業專項研發資金支持,助力技術升級。
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兼首席運營官曾毓群:全力推進工程機械和重卡電動化
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運營官曾毓群將帶來與公共服務領域車輛電動化和電化學儲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相關的提案。
總體來看,國內企業雖然在工程機械和重卡電動化產業鏈上有優勢,但初期發展信心不足,因此提案建議:一要開展示范工程加速推廣應用,二要建立相關標準法規引導技術發展,三要鞏固我國核心零部件的領先地位,四要制定政策鼓勵商業模式創新,從而引導產業快速發展,搶占國際競爭制高點。
全國政協委員、海馬集團董事長景柱:大力推廣插混汽車、精準降低制造業稅負和用工成本
全國政協委員、海南省工商聯主席、海馬集團董事長景柱建議對技術指標符合《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的插混汽車,給予以下優惠政策:
一、取消對插混汽車的政策歧視,在雙積分政策、路權、準購權、政府用車采購等方面,給予插混汽車與純電動汽車相同的待遇;
二、保持免征購置稅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三、提供政策導向支持與執行保障,鼓勵插混汽車用于共享出行和網約車;
四、打破地方保護,取消部分城市設置的地方新能源汽車目錄,由國家統一制定目錄;
五、鼓勵并促進大眾消費,對發動機排量小于1.5L的插混汽車免征消費稅。
景柱還建議精準降低制造業用工成本:
一、降低制造業企業特別是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制造業企業的社保負擔。比如,按照社保基準繳費比例的100%、80%、60%設定三檔,制造業企業適用于中間檔,制造業企業經營虧損期間適用于最低檔。
二、降低制造業企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減輕企業負擔。比如,將公積金的最低繳存比例從5%降至2%。
三、制造業企業停工停產期間,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由所在城市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調整為最低工資。
四、將制造業企業工會經費留存比例提高到90%,支持企業定向用于職工培訓、困難幫扶等。
深化稅制改革,盡快精準降低制造業稅費負擔,景柱的具體建議是:
一、加快推進簡并增值稅稅率,對企業直接減負。建議將目前的三檔增值稅稅率13%、9%、6%簡并為兩檔10%、6%,將兩檔征收率5%、3%簡并為一檔3%。
二、將增值稅留抵全額退稅并常態化,即每月末將增值稅進項稅額留抵給予一次性全額退還。
三、將企業利息支出等融資費用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
四、應對全球減稅競爭,逐步下調一般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至20%。
五、優化消費稅征稅范圍。取消對化妝品及普通汽車征收消費稅。
六、對虧損的高新技術企業免征當年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七、對企業單位職工按規定取得的公務交通補貼收入,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按一定標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