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制定車聯網直連通信頻率使用規定

樓主  收藏   舉報   帖子創建時間:  2018-11-15 08:59 回復:0 關注量:893

【亞洲新能源汽車網  企業關注】11月13日記者從工信部網站了解到,工信部印發了《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使用5905-5925MHz頻段管理規定(暫行)》通知。規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為促進智能網聯汽車在我國的應用和發展,滿足車聯網等智能交通系統使用無線電頻率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結合我國頻率使用的實際情況,將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頻率使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是規劃5905-5925MHz頻段作為基于LTE-V2X技術的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的工作頻段;二是在5905-5925MHz頻段設置、使用路邊無線電設備,建設運營車聯網智能交通系統的,原則上應向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5905-5925MHz頻率使用許可;三是在5905-5925MHz頻段設置、使用車載和便攜無線電設備參照地面公眾移動通信終端管理,無需取得頻率使用許可和無線電臺執照;四是生產或者進口在我國境內銷售、使用的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無線電發射設備,應按照有關規定向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并取得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五是自2022年1月1日起,原則上不再受理和審批5905-5925MHz頻段內衛星地球站(測控站除外)新的設置、使用許可申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