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家標準(報批稿)

樓主  收藏   舉報   帖子創建時間:  2020-03-23 13:50 回復:0 關注量:825

(原標題:工信部公示《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家標準(報批稿))

3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示了《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報批稿)推薦性國家標準制定工作,擬定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具體來看,《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將汽車自動駕駛分為六級:

0級為應急輔助,要求具備持續執行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1級為部分駕駛輔助,要求具備與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2級為組合駕駛輔助,在1級的基礎上,要求同時具備與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3級為有條件自動駕駛,要求僅允許在設計運行條件內激活;激活后在設計運行條件內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當即將不滿足設計運行條件或系統失效時,及時向用戶發出接管請求;在發出接管請求后,繼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一定的時間供用戶接管;如果接管用戶未響應,應適時執行風險減緩策略;當用戶請求駕駛自動化系統退出時,立即解除系統控制權;

4級為高度自動駕駛,在3級的基礎上,為有條件范圍內的完全自動駕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解除系統控制權;

5級為完全自動駕駛,在4級的基礎上,無設計運行條件限制,激活后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市面上所售汽車產品所搭載的包括車道保持、車道偏離預警、并線輔助、主動剎車、自適應巡航等功能多為2級或以下駕駛輔助,不滿足工信部《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對于3級及以上“自動駕駛”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