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0號,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共七章四十七條,主要包括簡化企業和產品類型、優化準入管理流程、建立開放的檢驗檢測制度、建立針對新業態發展需要的新制度、建立貨車委托生產管理制度、完善監督檢查措施、明確法律責任等內容。該《辦法》將于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執行,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車生產準入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其中,《辦法》中指出,鼓勵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之間開展研發和產能合作,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委托加工生產。鼓勵道路機動車輛研發設計企業與生產企業合作,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研發設計企業借用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
這意味著,工信部首次明確,允許汽車“代工”生產。
“這是與時俱進的政策管理的調整,有利于造車新勢力發展、有利于充分利用現有產能、有利于后合資時代穩定、有利于企業降低管理成本等等,對行業發展是好事?!比珖寺摃貢L崔東樹表示。
近年來,國內涌現了一批新創造車公司,但根據此前的規定,必須獲得由發改委審批的新建純電動汽車生產資質,才有資格生產新能源汽車。從2016年開始至今,僅有北汽新能源、前途汽車、云度汽車等16家車企具備獲批資質。
為了搶占時間窗口期,除了繼續自己申請資質之外,新造車企業主要選擇了兩種方式來加快產品推出的進程:第一種方式是和傳統車企合作代工生產,如蔚來、小鵬、車和家等新造車企業都宣布通過“代工”的模式進行生產,但“代工”的方式此前未被官方明確認可;另一種方式是通過收購有資質的“殼”企業來獲取資質,如威馬、拜騰、電咖等,盡管通過該方式能夠較快獲得資質,但需花費大量資金,此前拜騰收購一汽華利所需的資金高達8.5億。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信息通信技術與傳統汽車制造技術深度融合,催生了代工生產、授權制造等新生產方式,對現有管理制度帶來了挑戰,迫切需要通過制定《辦法》,打通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以及新生產方式的企業及產品準入通道,鼓勵、促進技術創新和新型產業生態形成。”工業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對《辦法》解讀時表示。
新的《辦法》,“代工”模式被認可,各方資源得到有效的整合利用,對新勢力發展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有業內人士認為,將有更多的造車新勢力將通過“代工”的方式進行生產。
同時,通過收購“僵尸車企”,曲線獲得造車資質的方式或將不再被追捧?!百Y質變得不值錢了。”12月7日,一家造車新勢力的CEO表示。